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如下:
1、職工參加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繳納保險費;
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規定來執行;
3、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當其累計繳費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時,退休后不繳納醫保費也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補繳至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制法律網,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豫ICP備2022016495號-2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