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構成條件包括:
(一)取得和利益沒有法律依據;
(二)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損失;
(三)取得的利益與他人損失有因果。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乎法律的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當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制法律網,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豫ICP備2022016495號-2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39 674 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