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最大商標侵權案件處罰是什么
2018年11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報“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相關情況,并公布2018年“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十大案例。其中,豐臺分局查處銷售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件,罰沒款高達5587余萬元,這是近二十年來北京工商部門查處的最大一起商標侵權案件。東城分局查處當事人利用手機地圖自設點位,將自身經營場所位置點設為唯一的“蘋果官方授權服務中心”方式誤導消費者,仿冒“蘋果”服務商標的手機維修店,罰沒款900余萬元;豐臺分局查處銷售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件,罰沒款高達5587余萬元。
二、商標侵權怎么確定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為;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行為;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北京最大商標侵權案件處罰是什么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罰沒款900余萬元;豐臺分局查處銷售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件,罰沒款高達5587余萬元。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網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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