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集合信托和單一信托什么區別
集合信托和單一信托的區別如下:
1.本質不同
集合信托,信托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托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托人單獨管理信托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將不同委托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托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托。
單一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單個委托人的資金委托,依據委托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托。
2.性質不同
單一信托性質:差異性:單一資金信托的委托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這些個體性問題都可以體現在不同的信托合同上,因此,單一資金信托合同的差異性特征非常明顯。私密性:單一信托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托性質:投資于集合資金信托的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面廣,而抗風險和承擔損失的能力較弱,因此,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集合資金信托的首要設計原則。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資金信托業務在進行產品推介的時候,均通過信托公司的網站、銀行的柜臺等發布公開信息,而單一資金信托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二、
集合信托的特征
集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在于:
1.它為自益信托;
2.它存在眾多的委托人,從而相應地也就存在眾多的受益人;
3.它的信托財產是眾多委托人(受益人)個人財產的集合體。集團信托屬于明示信托。對集團信托的規制適用信托法關于信托的一般規定。除此之外,考慮到各種具體的集團信托在成立、執行、受托人條件、對受益權的滿足以及對其運作過程的監督等方面所各自具有的特殊性。為了使這一規制能夠得以有效進行,一些國家還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相應的信托特別法來對它們分別適用。
三、
集合信托類型
按照其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托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證券市場的信托。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托、債券投資信托和證券組合投資信托等。
組合投資信托,即根據委托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組合配比運作,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于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托。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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