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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月19日,徒步愛好者袁女士在南京老山徒步時,意外被一個捕獸夾夾住。這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的近一個月以來,在南京周邊的山里發生的第三起捕獸夾夾人事件,其中有一位受害者在消防員的幫助下才脫困。記者調查發現,捕獸夾在各大電商平臺很容易就能買到,價格十分低廉,而且出現智能化趨勢,網絡銷量驚人。野生動物保護專家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擅自使用捕獸夾捕獵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情節嚴重或者傷害到人,還可能違反《刑法》,但由于查處困難,捕獸夾泛濫的趨勢難以遏止。
徒步愛好者踩到捕獸夾
在兩名小伙伴的幫助下才脫險
4月19日,徒步愛好者袁女士在南京老山進行徒步時,踩到了埋在松土路下有雜草掩飾的捕獸夾。“當時我左腳感覺被大力夾住,隨后低頭看到一根金屬大彈簧,抬腳都抬不起來,我就知道是踩到捕獸夾了。”袁女士告訴記者,她徒步的路線是戶外app上有人推薦的,而捕獸夾就放在了一條大概40厘米寬的小路中間。
徒步多年,袁女士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當時我蒙了,只感到腳被固定住,雖然沒有痛感但也不敢動,怕觸發其他機關。”袁女士立刻向同行的另外兩名伙伴求助,同伴把覆蓋物拿去,看到夾子的鋼絲夾在了后鞋幫位置,便讓其先把腳從鞋子中抽出。在伙伴們嘗試把鞋子也拿出時,捕獸夾越拉越緊,看來這個捕獸夾夾住動物后,會隨著動物的掙扎越來越緊,動物根本無法自己掙脫。
最后他們發現夾子側邊有蝴蝶螺母固定,把螺母擰開后,夾子終于松開,鞋子才得以取了出來。“捕獸夾的鋼絲被固定在了很粗的樹上,我們無法將其帶走,就只好把它從路中間移到了路邊樹下。”處理完,袁女士一行人利用登山杖一路敲打前進,在不遠處又發現一個捕獸夾。
袁女士告訴記者,她將自己的親身經歷發布到網上后,有一位網友私信她說在相同的路線上也踩到了捕獸夾,但這位網友是一人獨行,最后腿被刺傷,還崩潰大哭。袁女士表示,“我后來才得知,在山林里私自布置捕獸夾是非法捕獵,我打算試試看能否找到林業局留言舉報。”
這是記者了解到的近一個月以來第三次有人在南京周邊的山中徒步被捕獸夾夾住。
捕獸夾的鋼絲被固定在樹上
還有兩名游客也中招
落葉隱蔽下捕獸夾很難被發現
4月2日,小顧和同伴戶外徒步,晚上大約9點半的時候,他們翻過九連尖,走到句容固江口寺廟南邊的后山,他突然被一個捕獸夾夾住。
小顧和同伴雖然沒有走大路,但是走的并不是荒山,而是像袁女士那樣沿著一條小道徒步。當時天色很暗,他們打著電筒走路,捕獸夾被人放在一個坑里,上面覆蓋著厚厚的落葉,即使在白天也很難發現。
捕獸夾一般被安放在厚厚的落葉中
這個捕獸夾有踏板、鋼絲索和彈簧等裝置,一踩到機關,彈簧就會收緊鋼絲索。腳被套住之后,鋼絲索越來越緊,小顧急忙把腳抽出來,但是他們三個同伴想了很多辦法,都無法取下鞋子,只好撥打119求助。消防員趕到,使用工具將鋼絲索剪斷。鋼絲索非常結實,消防員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把它剪斷。
意外踩到捕獸夾中招
3月20日,墨楠在寶華山徒步也踩中一個捕獸夾。墨楠是一位博物愛好者,當時和同伴走的是寶華山的野道,想考察那里的植物就走了這條路線,“這條路線雖然走的人比較少,但可以看到過往行人踩出來的小路。”
那條小路上有很多落葉,一位同伴步子比較大,先跨了過去,墨楠正準備看旁邊的一棵植物,往前跨了一下,就被一個鐵鎖套住了腳。墨楠當時穿了一雙高幫登山鞋,被套住后立刻反應過來把鞋脫掉,所以腳沒有受傷。不過腳出來以后,鎖套還在不停地收緊。
4月2日,一位戶外活動愛好者在南京老山發現一個捕獸夾,并給記者發來照片,這個捕獸夾銹跡斑斑,已經合上,顯然放置的時間已經不短,放置者沒有將它收走。在2023年1月6日,一段視頻曾經引起關注:在南京中山陵景區的一條道路上,一只獐子一瘸一拐地通過馬路,放大畫面可以看到,一個碩大的捕獸夾夾在了它的前肢上。獐子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使用捕獸夾對它進行盜獵屬于違法行為。
南京近年來在生態修復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生物多樣性持續豐富,2021年10月,南京啟動首次全市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工作,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已經記錄到2530種物種。在紫金山、老山及周邊的寶華山等地方,野豬種群已經相對穩定,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獐和貉也有穩定種群。人們為南京的生物多樣性發展感到欣喜,但是有些人看到這種情況,也動起了歪腦筋,力圖捕捉野生動物食用或者謀利,而他們很容易獲取各式各樣高效的獵捕工具,大大方便甚至刺激了非法盜獵行為。
捕獸夾網絡銷售猖獗
售賣時改名字躲避審查
為了找到獵殺野生動物的工具來源,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進行了搜索。當記者直接用“捕獸夾”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時,多個電商平臺都顯示“沒有找到相關商品”。但當記者將商品關鍵詞改為“彈簧套索”或者“鋼絲套”時,多個電商平臺上均能搜出大量疑似為捕獸夾的商品,部分用作展示的商品圖片上還醒目地寫著“大物專用”“加粗加強”“戶外神器”等文字說明。
電商平臺售賣的“捕獸夾”
記者選擇了一個銷量較高的店鋪進入,發現名為“戶外304不銹鋼絲繩彈簧二三節果園蔬菜地防護套”的商品已顯示月銷700+。進入詳情頁后,只有一張商品照片,照片下方紅色字體寫著“304不銹鋼絲套”,商品評價有93條,其中僅1條差評。進入購買界面后,此鋼絲套索有8種型號,從“4毫米2節單絲”到“5毫米3節雙絲”,售價在38-58元不等。另外,消費者只需再加32元,便能買到含有“報響器”的套餐。其他類似的店鋪和商品基本也以這幾種規格分類進行售賣,價格相差不多,含有“報響器”“報井器”(商家有意規避系統審查)的最高規格套餐售價在100元左右。
這些捕獸夾和袁女士、小顧及墨楠踩中的基本上一樣,商家展示出很多批量制造和發貨的照片,顯然已經實現了批量生產。
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通過商家客服聯系到賣家。交流過程中,當記者詢問商品是否真的有用時,賣家直接發來兩張客戶捕獲到的野豬照片,并說:“套的多了,這是買家發給我的,每天都有。”
一名捕獸夾買家在商品評論中曬出的圖片
記者又進一步詢問這種商品的用法,賣家引導記者添加微信后,通過微信發來了視頻教程。從視頻中可以看到,一群人在山林中按照步驟組裝設備,在地上挖好坑之后放置捕獸夾,再用輕薄的泥土或樹葉覆蓋隱蔽,當用木棍輕觸踏板時,捕獸夾便會彈起夾住木棍,隨后報警器便會給預設的手機號打電話和發短信。
當記者詢問賣家這種捕獵行為是否有違法風險時,賣家回復:“有的地方會管理,很多地方野豬泛濫抓到還有獎勵,我們店是正常經營,放心使用。”
記者發現,捕獸夾被觸發后,報警器能夠在幾十秒內通知使用者,基本做到了實時播報,而使用報警器還需要關注一個名為“獵民云報”的微信公眾號,此微信公眾號中提供添加設備、設置多個報警電話、報警信息推送開關、定位、錄音等多個功能服務,經過簡單操作后便能開始使用。
私自使用捕獸夾
涉嫌違反多項法律
志愿者“天將明”(網名)長期關注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的法律問題,他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目前野生動物獵捕工具的發展已經高度專業化甚至智能化,“比如我們今天說的獵夾、獵套等就有很多不同的規格,針對野豬、麂子、野兔、野雞等不同體型和生活習性的野生動物,還可以配合使用‘報警器’,一旦有獵物踩中機關,盜獵分子就會收到短信或電話提醒,大大方便了非法盜獵人員。”
“天將明”指出,無論是現行的還是即將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都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獵套、獵夾等工具獵捕野生動物。此外,任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都要經過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取得特許獵捕證或狩獵證。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應由相關管理機構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網絡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為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5月1日生效的新法還增加規定,禁止上述平臺和市場為禁用的獵具提供展示、消費服務。可見,電商平臺如果為出售獵套、獵夾等禁用獵捕工具的商家提供交易服務,也是違法行為,應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進行處罰。
根據《刑法》341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一旦獵捕到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還可能觸犯《刑法》341條第一款,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獵捕野生動物是以食用為目的,還可能觸犯341條第三款規定,涉嫌犯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此外,在公共區域放置獵套、獵夾等工具,還可能危害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給公共安全帶來威脅,如果造成人身傷害,應負法律責任。
江蘇加達加律師事務所石澤華律師也指出,“私設捕獸夾等狩獵行為對人和野生動物都極具威脅,涉嫌違法犯罪,公安和林業等部門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同時,若嚴重傷害到他人,行為人也會根據嚴重程度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同時受害人可要求行為人做出賠償。”
雖然法律已有相關規定,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存在很多困難,法律雖然禁止私自使用捕獸夾捕獵,禁止網絡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為其提供交易服務,但是沒有禁止生產捕獸夾,因此制造商仍然在生產。
“天將明”表示,捕獸夾從被生產、制造出來的那一刻就決定了它是用來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專業工具,幾乎都是非法用途,絕不能任其肆無忌憚地制造、銷售、流通和使用。
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陳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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