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提前3天或30天可解除勞動合同。
若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可提前3日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若過了試用期,勞動者則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若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醒大家,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最好以書面形式,寫清解被迫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并保留通知了用人單位的證據(jù),如寫清楚了郵寄的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快遞底單,以方便后續(xù)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quán)益,建議您直接向?qū)I(yè)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制法律網(wǎng),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wǎng)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quán)所有
豫ICP備2022016495號-2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